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锦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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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锦集四篇

第1篇: 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2-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2-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2-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网络、资源信息、项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务平台,避免各责任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加强项目载体政策支持,制定对楼宇(园区)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推出招商人员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全员招商,制定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第2篇: 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按照《全市开展“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凤岐茶社”事例,现将查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公示如下:

  一、查摆问题情况

  1.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程度还有待提升,少数审计人员还存在审计是监督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与己无关的思想认识偏差,对重大、重点项目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足。

  2.走访基层、帮扶企业实地考察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具体,主动宣传和服务的意识不足。

  3.“优化营商环境”与审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审计工作中,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放管服”“一次办成”“减税降负”等改革推进情况关注不够。

  二、整改措施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审计促改革促发展”,根据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重大政策落实、重要资金使用、重大项目落地的跟踪审计,提高审计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以高质量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监督、优化环境。紧紧围绕全市“1+474”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改善情况审计调查,同时在财政审计、经责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投资审计中,认真查找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督导解决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的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进。

  三是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照法定内容、权限、程序、范围和操作规范进行审计,依照法律规定,报告、通报或公布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努力塑造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的良好审计形象。

  按照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理及典型案例》的精神,我县经梳理汇总,现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3篇: 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为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办事难”问题,市林业局立足部门职能,日前出台《市林业局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问题,一手抓“自查”,一手抓“实干”,将“查”与“干”进行有机结合,打好组合拳,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力求进一步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全面梳理,严格自查,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办事难,企业办事难” 3个方面着手,全面梳理自身问题,着力整治机关“衙门”作风。查摆、整改在群众观点、服务意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生冷硬、管卡压、推绕拖等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群众和企业投诉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将自身问题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不敢较真碰硬的,严肃追责问责。

  树立导向,真抓实干,工作成效力求抓铁有痕。一方面,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市林业局承担的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 4项目标任务,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真督实查,严考细核,全面落实视为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林业改革发展,为家乡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在网上办理。严格涉企执法和行政处罚,检查事项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在市政府林业局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实行先告知、后处罚。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服务环境。  

第4篇: 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一、存在的问题

  1.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思想,需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服务员理念。一是“强化招商意识”和“树立有意识招商”。营造招商引资浓厚氛围,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区位和产业特色精准招商。二是摆正“取”“舍”。要树立科学招商、理性招商观念,既要敞开大门,扩大开放,大力引进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大项目,也要克服“招商饥饿症”,坚持走绿色招商、理性招商之路,坚决将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拒之门外。

  2.“放管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加强上下级部门协同、衔接和配套,消除政策冲突矛盾,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制衡机制,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工作建议

  1.完善招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切实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项目联系县级领导汇报,促进项目早注册、早开工、早投产,顺利落户汉源。

  2.持续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坚持开展“进千企”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急迫问题,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服务招商企业能力,确保企业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得好,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打开新局面。

  3.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能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优项目、大项目在用地政策、环评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减少审批环节,着力打造程序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服务流程,为企业投资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力度,以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行业发展相关办法、各种商务礼仪为主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着力提高投资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饱满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