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述职报告范文汇总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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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述职报告范文汇总六篇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1

法律援助中心年工作总结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重点为妇女权益家庭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我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8件,其中刑事45件,民事395件;代书30余份,认罪认罚168件。

二、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律师值班工作。

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xxx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顾问团成员。顾问团内设12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应12个乡镇(街道),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街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本级工作站的联系人,负责协调本工作站的相关事宜。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现场解答,法律文书审查等方式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持续发挥“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的作用。律师值班方式采取比较灵活的现场值班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从而更方便贫困、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服务,能够更及时的为贫困、弱势群体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法律代书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年两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共解答各类咨询50余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68件。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2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xx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3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平安舒城”、“和谐舒城”,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加强、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5.28%;结案926件,结案率达91.05%;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一)、夯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xx年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与20xx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设有无障碍通道,醒目的法律援助的标识一目了然,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宜,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窗口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

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拓渠道,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五)抓重点,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五)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影响。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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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编辑推荐: 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05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04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5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6

合肥市蜀山区位于合肥市的西南部,辖11个镇、街、园,弱势群体人数较多,法律援助需求也有所增加,法律援助任务极其繁重。中心在省厅、市局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区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从严管理为保证,努力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为贫弱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一、领导重视,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用力保障。

针对法律援助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区司法局的大力争取下,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今年比去年增加了三万元,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促进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区司法局在办公条件的改善上也给予了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支持,将法律援助接待室设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三里庵旺城大厦,办公室宽敞、明亮、整洁,方便了当事人上门咨询和申请援助。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形象。

中心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上墙公示。这些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规范用语、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

中心为了方便群众,印制并发放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表》和《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证据、材料表》,使群众对于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目了然。

中心十分注重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实行案件回访跟踪调查制度和案件投诉登记调查制度,每办结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主动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达到了群众非常满意,到目前为止,区司法局没有接到一起投诉。中心还参加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比,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办案的质量。

三、做好咨询接待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并将专项活动与常态工作有机结合。

中心安排专门接待人员接待来电来人咨询,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认真诚恳,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正确地解答群众的疑问。

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专项法律活动,先后参加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综治宣传月”、“婚姻家庭法律宣传月”“

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途径,向群众宣传法律,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与此同时,中心坚持将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在日常的工作中为农民工提供快捷方便、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经过了两年多的艰辛努力,历经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为受援人争取了最大的利益。从六安来合肥打工的农民工梁志海,在工作的第七天,因顶管土方塌方造成脊椎骨折,用人单位省水利建筑安装总公司在支付了第一次住 院医疗费用后就不再管他了。中心了解到梁志海家庭困难、急需治疗,当即为他开辟了“绿色通道”。承办律师认真研究了案情,认为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按雇佣关系处理,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走这条路对律师来说比较省事,但是估计梁志海最终只能得到三、四万元的赔偿;另一条路是申请工伤鉴定,虽然这是一条环节众多、耗费时间的维权之路,但是却能更好地维护梁志海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不畏艰难,不怕麻烦,陪着梁志海走上了旷日持久的维权之路。由于用人单位否认与梁志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梁志海既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卡、出入证、工资条、工作服等相关凭证来证明,承办律师多方调查取证,终于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最终帮助梁志海赢得了这场官司。这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民工维权案例相继被《安徽法制报》、《安徽工人报》、《合肥晚报》、省司法厅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市法律援助简报》等媒体报道宣传。

四、构筑多方位的法律援助平台。

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各镇、街、园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并且在各社居委和一些驻地大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及时通报弱势群体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社区服务,为百姓服务,形成法律援助的新格局和新网络。

中心不仅与区残联、区老龄委、区妇联等部门形成了联动,还分别与区工会、团区委、区老龄委、区妇联联合成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法 律援助工作站,并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机构设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五、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中心继续为残疾人开辟“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值班。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厅、市局的有关精神,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而直接予以受理。

中心建立了预约上门服务,方便了行动不便又急需法律帮助的“老、弱、病、残”特殊人群,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中心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适度适当地降低门槛,争取实现“门槛”内的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社会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让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了解、关心、接受和支持它,关键在于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中心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初步形成了固定性、针对性、经常性和特色性等特点。除了经常举办“法律进社区”、“广场送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中心还建立并加强了与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将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来提升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今年以来,中心接待法律援助咨询七百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9件,多次参与广场法制宣传活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法律援助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进一步 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迎难赶上,奋力拼搏,为法律援助事业奉献光和热。

合肥市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