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爱成害-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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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爱成害-情感

那时的她还年轻,刚生了宝宝,丈夫与她一样年轻,尚未做好从男孩到父亲的角色转换,每晚依然像小年轻一样出去喝啤酒,打街机。母亲心疼她,将宝宝接去带。偶尔,她自己带宝宝,将其送回母亲家时,宝宝身上或脏兮兮或偶染风寒,母亲便怒不可遏,不忍数落自己的女儿,只有将全部怨气发泄到女婿及其家人身上。在她看来,女儿生得美,又有自己帮衬,没理由不找个更好的男人。八年后,母亲仙逝,已经离婚的女儿久未寻到意中人,独自带着孩子,逢人便说,其实他挺好的,我本不想离婚,是我妈害了我。
  
  爱有时候会成为害,只是付出爱的那一方,永远不愿意承认。深爱孩子的母亲,喜欢为他做主,是希望孩子少受苦,却不知人生的苦,即使今日不受他日必受。深爱丈夫的太太,不加节制地干涉与改造丈夫,在她看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却不知对方被拧巴得有多么痛苦。
  
  人,生而自由,太深太多的爱,则是一剂剥夺人类这一基本权利的慢性毒药。强权,一旦以爱的名义,就变得合理与难以反抗,倘若不是自虐狂人,恐怕谁都不愿意背负这样的枷锁,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深爱泛滥的妈咪型女人,往往遭遇背叛,而那些“管好自己,天下太平”的自私女人往往被男人当成手中宝的原因。
  
  半个多世纪前,文人郁达夫为美人王映霞抛弃元配,放弃声色犬马的大上海,蜗居于杭州,他可以为她放弃一切,却也要求她“不许读书,不许外出,整天在家呆着”。他为她放弃了一座山,便也要求她为他放弃一片海。这样的爱有多沉重?40年后,王映霞在回忆录中写道:他是爱我的,那方式,却是我受不了的,那样的痛苦,我今生绝对不要再有第二次。
  
  愈是深厚的爱,愈是需要克制,否则必然成害,因为以爱之名义所进行的各项“摧残”活动,往往是对方无法抗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