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故事」贪杯不可取,莫让“醉”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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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故事」贪杯不可取,莫让“醉”成罪

贪杯不可取,莫让“醉”成罪

PART.01

酒后开车停路边,怎被判危险驾驶?

众所周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长距离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例,酒后驾车后将车停在路边,也被判危险驾驶。

犯罪嫌疑人王五(化名)在家吃晚餐时喝了点酒,饭后与其妻子发生争执后愤然离家,驾车离开。漆黑的夜里,气愤又伤心的王五在外驾车散心,途中接到电话,随即靠边停车将车辆熄火。

正在王五接打电话时,受害人张三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并搭载李四撞到了王五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两车发生碰撞,随后王五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警察到达现场后对王五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此案中,王五曾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的前科,但其存在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后法院判处王五犯危险驾驶罪,对其拘役并处罚金。

【检察官普法】

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PART.02

酒后撒疯,大胆“跑酷”,非法入侵住宅被抓获

近期我院检察官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五酒后意识不清,闯入被害人家中涉嫌侵害,清醒过后追悔莫及。

犯罪嫌疑人王五醉酒后窜至宜昌市某小区内,非法进入张三房屋内,后来到卧室趴到住宅主人张三身上,张三惊醒后将王五驱赶至屋外;随后,酒后依然身手敏捷的王五来到楼顶,从楼顶跃至另一住户阳台,溜进房主李四卧室内,受到惊吓的李四迅速拿起电话报警,在众人的围追堵截之下,王五最终被公安干警围堵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检察官普法】

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PART.03

借酒浇愁愁更愁,恶意破门放火,“醉”上加罪

小莉与张三经朋友介绍相识,随后发展为情人关系,在此期间,小莉经常酗酒,并在酒后与张三吵闹,张三不堪其扰,开始躲避小莉。某天,小莉因多日电话联系不上张三,心情烦闷,借酒消愁后情绪更加激动,遂前往张三租住地“堵门”并高声呼喊,希望找到张三,无人应答激起了小莉的怒火,于是她破门而入,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房屋内的衣物,致使房屋起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余元。后法院以小莉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为博关注,肆意放火,这真的值得吗?

【检察官普法】

放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您,酒品讲度,人品讲理。饮酒要适量,万万不可冲动行事,遇人遇事,多一分理智,少一分冲动。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

文字:王紫舒

审核:郑 军

黄淑雯

终审:高邱春

【来源: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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