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维修合同纠纷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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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维修合同纠纷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维修合同纠纷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维修事宜制定此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配件或其它维修的,需告知甲方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向甲

方说明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2) 乙方维修设备应当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3)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说明维修使用的配件真实质量情况。乙方使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

4) 在合同期内,承修所有设备(如绣花机、电车、冲床机、裁床机)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返修,合同外的配件费用可经甲方同意报销。

5) 因维修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承修设备因同一事故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7) 设备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是否已维修完。

四、双方约定

1) 乙方未按时完成维修的,造成甲方生产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甲方支付超期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3) 乙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配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设备维修工作转托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维修合同纠纷篇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汉阴县金凤缘建材批发城

工程地点: 安康市汉阴县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三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未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日历个工作日内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消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组织

施工并达到图纸和规范要求

五、合同款与支付

1、该工程每平方米按 元以施工的总面积计算。

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

(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图纸、资料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监理、发包方。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责任

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 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 承包方责任

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

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

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8、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

9、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保修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一年。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维修合同纠纷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_天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______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合同纠纷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系统;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1、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2、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委托采用包工的方式(材料费用按实际市场采购发票结算)。大写:贰万元整。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维修材料费用在维修结束后7天内,乙方凭发票及维修记录至甲方报销材料费用)。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

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维护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维修维护记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的维修维护记录资料。

8、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 (代表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纠纷篇五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院的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 下,方可签订协议。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 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年(人民币 )时间为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70%维护费,剩余30%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纠纷篇六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维修合同纠纷篇七

甲方:四川南溪徽记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宜宾市华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

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发包方:四川南溪徽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宜宾市华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徽记食品有限公司的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等

钢结构厂房维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并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安装、防腐。,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地点:南溪。

2、工程内容:

(1)一、二、三车间的气楼部分的拆除、除锈、防腐及屋面板的制安。(2)墙体坏、烂部分的拆除、防腐及墙面板的制安。(3)尼龙纱窗的制安。

(1)一、二、三车间气楼部分及墙体部分①烂彩钢瓦的拆除3.00元/m2。

②维护钢结构部分除锈(按彩钢瓦的面积计算)3.50元/m2(含脚手架,若未更换部分防腐,按照此单价执行)

③防腐(按瓦的面积计算) 5.00元/m2(含脚手架)若未更换部分防腐,按照此单价执行。

④新制安檩条(c120或140)18.00元或22.00元/m。

⑤屋面上层彩钢瓦(90型,厚度为0.45mm,采用宝钢板或诚实板) 30.00元/m2(单层价)。

防腐板(厚度为1.8mm)48.00元/m2(单层价)。⑦屋面板及墙面板所用的五金配件(按瓦面积计算) 3.00元/m2。(2)尼龙纱窗(40目)20.00元/m2(含人工费)。以上工程量按实收方结算。

1、以上所例零星工程完毕并经验收合格,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二年后15日内付清。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若甲方要求开具建安发票,则按总造价的5%计算,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按甲方要求进入现场施工,但甲方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工期为30个工作日,如遇下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则工期顺延。

工程按甲方要求验收。

二年。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甲方通知24小时内处理。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平设备的保护,达到维护等施工条件,并派专业人员现场监督,免费提供乙方工程用水用电。

2、乙方现场管理员及施工人员的食宿自理。

3、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维护,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维修合同纠纷篇八

甲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乙方:(家电维修商)

为了进一步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英大泰和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对被保险人供电单位所承保的供电责任险项下用户受损电器维修业务同乙方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修业务费用标准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家电维修费价目表》(见附件一)为准,《家电维修费价目表》上没有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

第二条 配件价格在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授权乙方处理。

第三条 对于修复的受损电器,乙方负责的质量保证期限为维修后一年。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

第四条 对报废的电器须经甲方确认,并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对于更换下的配件,收归甲方处理。

第六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甲方有权确定如何作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通知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八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维修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在收到维修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维修费用。特殊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调整结算时间。

第九条 甲方每月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结算,乙方定期到被保险人处进行维修款项结算。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如果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电器维修业务转委托第三方,乙方如果出现转委托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维修现场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标准和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对受损用户做工作应和颜悦色、细致耐心。如因维修人员单方面服务态度恶劣遭致用户投诉,影响到甲方形象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第十三条 供电责任项下电器损坏案件发生后,乙方接甲方转报案,代为查勘、取证、检验并对受损电器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 乙方通知供电单位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索赔

资料(单证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资料收集和送达甲方。一般情况下,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险通知书》(须有乙方签章)、《现场查勘报告》(须有乙方与供电单位签章)、《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须有乙方、供电单位及其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受损用户签字,即三方签章)、《受损客户信息表》、《权益转让书》、《委托付款通知书》等单证。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应保证及时沟通和协调,遇到案件进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积极进行沟通,并在取得甲方认可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六条 电器维修业务合作区域为()。发生维修案件时,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派工通知五分钟与供电单位联系,并在如下时间内赶到现场与被保险人一起查勘: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城区内的案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周边地区县或村镇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

若现场未开放或根据有关方面意见暂不能进入现场时,乙方须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如遇雨雪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也可在与甲方及被保险人商定的时限内到达。

第十七条 乙方维修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应进行拍照取证,拍照标准如下:

(一)受损用户的身份证件照片一张;

(二)受损电器正面照片一张(将受损用户身份证件置于电器之上);

(三)受损电器铭牌照片和发票照片各一张(仅在电器无法修复或全损,需要折价赔偿或更换时拍摄);

(四)受损配件与新更换配件置于一起拍摄一张。 第十八条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户对受损电器进行登记,填制《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并由乙方、受损用户签字确认;受损电器修复后,应及时送还用户,并由其在《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上签字确认电器修复。

第十九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在100元以下(含)的受损电器,乙方在甲方授权下自行处理;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按照甲方处理决定和授权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对可能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代表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二十三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本着对甲方和供电单位负责任的态度,确保诚信、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业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和供电单位利益。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行为,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虚报、虚列相关维修及其他费用;

(二)串通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方等欺诈甲方;

(三)阻碍被保险人如实告知、引诱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故意隐瞒或虚构赔案信息,造成甲方较大损失;

(四)其他违法违规、重大过失行为。

第二十六条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4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