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组织参加培训班的通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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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组织参加培训班的通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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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培训班的通知篇一

您好!非常感谢您报读我们 教育,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请您看到本通知单后于 年 月 日前,将 费、 费共计 元整,以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到 进行交费。谢谢合作!

可能由于您工作忙,以至忘记了,故特此温馨提醒。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特此函达

教育

年 月 日

组织参加培训班的通知篇二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在局机关形成先进的学习理念和浓厚的学习氛围,创新工作、提升标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文化力、领导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现决定在全局开展20xx年度业务工作学习,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业务工作学习小组,由局长担任学习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学习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业务工作学习的具体事宜。

二、学习内容

局业务工作小组的学习主要包含以下三篇内容:

1.政策篇:深入学习重要的法律法规、文化政策、业务会议精神,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方向性指导和遵循,促进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经验篇:了解掌握国内外的文化发展动态,寻找和确立目标城市,学习借鉴文化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的发展特色、先进经验及做法,从而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有效、创新管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3.转化篇:每位发言人交流后,由组长、副组长组织交流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内容作出点评,最大程度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工作方法和制度成果。

三、学习方式

业务工作学习原则上以科室、下属单位自学为主,与开会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局每两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由若干名负责人发言。各科室、下属单位结合业务工作确定学习主题,加强学习和研究。

1、个人自学。自学是机关学习的重要形式,学习内容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主,通过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方式做好记录。

2、集中学习。业务工作小组学习会的主题和时间由学习组组长、副组长统筹协调,根据学习内容适时组织讨论发言。

3、岗位践行。把读书思考研究问题与创新实践、提高工作水准结合起来,与增强能力、提升执行力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提高法制素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学习成果转化的'能力。

四、管理与考核: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业务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每季度至少主持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局机关办公室对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业务工作学习小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评议工作时要测评学习情况,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组织参加培训班的通知篇三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煤业公司培训费用管理,确保培训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促进培训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同生董发有关规定,结合我煤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培训及培训经费的有关规定:

1、煤业公司培训科负责整个煤业公司各级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

2、内部培训为煤业公司培训科按计划组织的各类员工培训、有关业务部门或机关科室根据本部门特点组织的培教活动和经主管领导审批的各类应急培训项目等。

3、无论内部培训还是外出培训,必须按要求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经培训科、培训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培训科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

4、培训经费来源:按照有关规定,培训费用按照煤业公司工资总额的1.5%提取,专款专用。

5、培训经费用于支付学员外出培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授课教师、实践指导人员的授课津贴和有关组织单位的`培训补贴,还用于购置教材、教学资料、教学办公用品等各类按正常程序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费用以及用于培教工作考核奖励资金、培训基建资金等。

6、所有培训费用由培训科核实,培训主管领导、煤业公司领导核批后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外出培训文件没有及时到达培训科不予报销。

7、煤业公司要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奖励在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采用年终总评方式,鼓励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培训,促进员工队伍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组织参加培训班的通知篇四

为贯彻落实《兴仁县扶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通〔20xx〕1号)以及省、州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搞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我县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搬迁移民等群体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及相关要求

(一)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男性年龄在16周岁到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周岁到50周岁之间的农村贫困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再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搬迁移民等群体以及持相关证明的退役士兵、残疾人、被征地农民、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

(二)培训工种:中式烹调师、焊工、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缝纫工、果茶桑园艺工、蔬菜园艺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汽车维修工、农艺工、家禽饲养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家政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保育员、蔬菜园艺工、护理员、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员。

(三)培训分类及要求

培训分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两类。

1、就业技能培训。采取长短结合,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具体培训课时以国家职业(工种)标准需达到的规定课时为基准,在合理范围内核定。培训期间每天培训一般为6至8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技能培训每班不超过60人,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长期培训,每月安排学员休息2天。

2、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分为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 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参训人员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中,gyb培训时间为3天,集中培训学时24课时。syb培训时间为10天,集中培训学时80课时。

二、组织实施和监管

各乡(镇、街道)、县人社局以及各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力度,让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且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知晓培训政策,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各乡(镇、街道)要调查本辖区范围内的劳动力就业创业意愿,摸清具有培训愿望人员底数,并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台账,确保有培训需求的人员能够参加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操作流程按照培训对象到所属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或县人力资源市场登记申请,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或村(居)委会协助培训机构做好做好培训登记,由乡(镇)、街道会同培训机构根据地方发展及培训学员需求确定培训工种报开班计划,经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开班。县人社局要收集大量就业岗位,为培训人员推荐,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监督管理,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成立兴仁县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成 员:

每个培训班开班后,由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培训班进行不定时抽查。所属乡(镇、街道)人社中心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要求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参加检查人员、培训老师现场签字确认;培训学员请假必须有正式请假条,每班培训检查不少于4次,并发放培训调查问卷,保留检查过程影像;每期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负责日常监管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将检查资料交县就业局审核,作为培训补贴拨付凭证

三、培训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学员实行全额免费。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1、教学课时(含耗材)费:一类工种每课时5元/人;二类工种每课时4元/人;三类工种每课时3元/人。

2、场地、材料和食宿费:20元/人.天。

3、书本资料费:50元/人。

(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拨付比例

1.gyb培训补贴标准为230元/人;syb培训集中培训阶段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招生宣传、食宿场地费和书本费补贴计算方法

招生书本资料、场地、材料和食宿费按照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90%以上的实际人数拨付,个人出勤率低于90%不予拨付,享受补贴课时数以人社部门批准认可的开班课时和实际检查核实的最低培训课时计算,享受补贴课时不得高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最低课时。各乡(镇、街道)、县人社局要严格审核开班培训课时和培训天数。

3.课时费拨付比例

(1)、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拨付100%课时(含耗材)费;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拨付80%课时(含耗材)费,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拨付60%课时(含耗材)费。

(2)、拨付比例。取得gyb培训合格证书的,拨付集中培训阶段100%的培训补贴;取得syb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拨付集中培训阶段100%的培训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拨付集中培训阶段60%的培训补贴。

3、每位学员在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四、培训补贴申领办法

培训机构在开班前须将培训计划、开班申请、培训人员个人信息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批准开班乡(镇、街道)参与组织开班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培训过程中主动接受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培训完成后由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向县人社局申请培训补贴。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培训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学员明细表、学员签到明细表、检查记录表、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等凭证材料。

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县人社局审核公示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拨付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代为转拨。